多利科技: 关于董事长敏感期买入公司股票情况说明及致歉的公告

2023-08-04 16:20:41     来源 : 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1311        证券简称:多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收到董事长邓丽琴女士的通

知,因其操作失误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公司股票 500

股。公司在接到通知后进行了核查,该事项为董事在定期报告披露敏感期买入行为。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敏感期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

   因操作失误,公司董事长邓丽琴女士于 2023 年 8 月 3 日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

价方式买入 500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27%,成交均价 54.43 元,成

交金额 27,215 元。

   公司将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披露《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 8 月 3 日属

于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期

间,邓丽琴女士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

变动管理》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邓丽琴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票 42,90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3.35%。

   二、对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感期内发生,但不存在因提前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主观

故意。

其就本次交易构成的敏感期买入公司股票行为给上市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

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的公司股票自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

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

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滁州多利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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