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宽城法院高效执行助企纾困保营商 播报

2023-07-06 15:03:45     来源 : 法治日报-法治网


(资料图片)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见习记者 张美欣

“崔法官,我是真着急啊,工人们都在等这笔钱,家里都是老人孩子一大家人!”“好的,我理解,我现在马上安排,一定帮咱们企业解决困难。”

是什么事情让办案法官接到一个电话就放下手中工作前往银行呢?

2017年9月,吉林省某门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门窗公司”)与吉林省某消防实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装公司”)签订《消防设施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防火卷帘门项目合同书》,约定安装公司向门窗公司购买防火卷帘门。然而,工程验收合格后,安装公司却迟迟拖欠904006.83元未能给付。门窗公司多次追要无果后遂诉至宽城法院。经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审理判决,被告安装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门窗公司合同款项90余万元及违约利息。

判决生效后,安装公司未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门窗公司遂于2023年3月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办案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房屋、车辆等财产线索进行了查询,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10余万元。

正当办案人准备前往银行划拨款项时,出现了一个小插曲,案外人某工程公司提出执行异议,主张该账户内110万元系其转账给门窗公司的保证金,该笔款项系其所有,请求法院解除冻结。法院对此审查后认为工程公司提供的证据材料为个人转账凭证,该凭证与本案无关,异议人现有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对被执行人账户内冻结的110万元存款享有所有权,故驳回了其异议请求,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法官接到电话安排好相关事宜后,立即协同助理前往银行划拨款项,临近中午,办案人向银行说明企业的困境后,银行工作人员利用午休时间完成了110万元的划拨工作。之后,办案人顾不上吃午饭立即驱车回到法院办理相关付款手续。最终,经过连续五个小时的努力,当日下午16时,全部执行款转至了申请执行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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